回家过年前,不可错过的几个小提醒
这周就过年了
不知道小伙伴们收拾好行囊了吗?
小编提醒:回家过年前
以下涉税提醒,千万不要错过!
一、本月税费申报期要记得
▶1月1月-15日,申报缴纳增值税、消费税、城市维护建设税、教育费附加、地方教育附加、文化事业建设费、房产税(房产出租)、企业所得税、个人所得税、印花税、环境保护税、资源税、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预征土地增值税、工会经费 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。
▶1月4日-25日,申报缴纳社保费。
▶1月1日-31日,申报缴纳房产税(从价计征)、土地使用税
二、留抵退税抓紧办
增值税留抵退税要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,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后才能申请。一月申报期截至明天,符合条件的企业要抓紧啦。
三、APP记得更新,纳税明细可查询
“个人所得税”APP最新的1.2版本中,推出“收入纳税明细查询”功能,可实时查询了解收入明细及已申报个税金额。
四、第四季度财务报表报送时间延迟
自2019年第四季度起,财务报表进行简化和整合,取消部分纳税人财务报表报送要求。同时,临近年关,为便利纳税人报送财务报表,2019年第四季度财务报表在2020年第一季度前报送即可。
五、工会经费阶段性减半征收
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,工会经费税务部门代征缴费单位上缴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%的20%,即工资总额的0.4%征收。
来源:厦门税务
供稿:纳税服务(税收宣传)中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