温暖父亲节,这些税收政策送给超人父亲们减减负~
16日是今年6月的第三个星期日,世界上有52个国家和地区是在这一天庆祝父亲节。
那么您知道,作为父亲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人,有哪些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可以享受吗?
一、子女教育
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,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,可选择由父母双方选择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%扣除;也可选择由父母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%扣除。一经选择,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。
二、继续教育
子女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(学位)继续教育,可以选择由父母按子女教育扣除,也可以选择由子女本人扣除。
其中:
1.选择由父母按子女教育扣除时,可以选择由夫妻双方选择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%扣除,也可以选择由夫妻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%扣除;
2.选择由子女本人扣除的,在学历(学位)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。同一学历(学位)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。
三、大病医疗
在一个纳税年度内,未成年子女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,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(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)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,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,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,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。
四、赡养老人
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,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:
1.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,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;
2.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,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,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。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,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。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,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。
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。
注意:这里的被赡养人不仅仅包括年满60岁的父母,也包括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。
提醒:
上文中父母,是指生父母、继父母、养父母。子女,是指婚生子女、非婚生子女、继子女、养子女。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,比照执行。
政策依据
1.《国务院印发<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>》(国发〔2018〕41号)
2.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<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(试行)>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)
来源:中税答疑新媒体智库